教師職業道德修養
1. 道德,是由一定社會的經濟關系所決定的特殊意識形態,是以善惡評價為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意念所維持的,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2. 道德現,分別是道德意識現象,道德規范現象,道德活動現象。
3. 職業,人們由于特定的社會分工和生產內部的勞動分工,而長期從事專門業務和特定職責,并以此作為主要社會生活來源的社會活動。
4. 道德的起源,一是勞動是道德產生的根源,二是社會分工是道德形成的關鍵。
5. 職業道德,是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在工作或勞動過程中,所應遵循的、與其特定職業活動相適應的行為規范。
唐代是中國封建社會官學體系最完備的歷史時期;我國私人講學之風發端于春秋戰國,盛于兩漢與唐宋。
春秋戰國時期最大的私學是儒墨兩大學派創立的,儒家私學以孔子最盛,孔子為私學創始人。
6. 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從事教師勞動所應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必須具備的道德素質。
7. 教師職業理想,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做一名優秀教師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教師的崇高職業理想。必須做到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獻身教育事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8. 教師職業責任,是指從事職業活動的人必須承擔的職責和任務,往往是通過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的職業章程或職業合同來規定的。
9. .教育人道主義原則,是教師在教育勞動過程中,應當從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原則出發,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協調自己與他人之間的關系,并以人道主義的言行影響、培養學生。
10. 教書育人原則,是教師既要向學生傳授科學文化知識,培養學生的智力和能力,又要自覺地用人類崇高的思想、高尚道德去塑造學生的靈魂,并把二者有機地統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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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教師職業道德原則在教師職業道德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統領整個教師職業道德體系。
社會主義道德的基本原則是集體主義;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應提倡和遵循人道主義原則、教書育人原則、全面發展原則。
12. 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最早由孔子提出。是指教師用自己的行為作為學生行為的準則,成為可資的行為表率,可效法的榜樣。它是社會向教師提出的要求,也是教師進行自我修養的目標和職業活動規范。
13. 教師職業義務,是教師對學校、學生、學生家長、學校領導和教師集體所承擔的責任,所應履行的職責。
14. 教師職業良心,是教師在教育勞動中對教師責任的自覺意識,是教師在自覺履行教書育人的義務過程中所形成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是教師道德觀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在教師意識中的有機統一。它是教師的社會道德義務經過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轉化為教師內心準則和教師品德的結果。
15. 教師職業榮譽,是對教師職業行為的社會價值作出的公認的客觀評價和主觀意向。包括自我意識的榮譽和社會客觀評價的榮譽兩個方面。